首页 11月23日

1936年11月23日 “七君子”事件
 
  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了“九一八”事变,由于国民党政府采取“不抵抗”政策,东北三省迅速沦亡。在关系到民族存亡的严重形势下,中共中央于1935年8月1日发表《为抗日救国告全国同胞书》,提出了停止内战、全国一致抗日的主张,在中国共产党的号召和领导下,北平学生发动了“一二·九”爱国运动。
  “一二·九”运动的爆发,在全国掀起了抗日救亡运动的新高潮,各地群众性的爱国救亡组织纷纷成立。1936年5月,“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在上海成立,全国20多个大城市,50多个团体的代表出席了成立大会。大会发表宣言,呼吁停止一切内战,释放政治犯,建立一个统一的抗敌政权。大会选举了马相伯、宋庆龄、何香凝、沈钧儒、邹韬奋、章乃器、史良、王造时、李公朴、沙千里、陶行知等40余人为执行委员。
  同年7月15日,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陶行知联名发表《团结御侮的基本条件与最低要求》,表示赞同中共停止内战,组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要求国民党政府停止“剿共”,一致对外。
  国民党反动派对救国会的活动十分恼火,在1936年11月23日晨,非法逮捕了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史良、李公朴、王造时、沙千里等七人。因为这七人都是“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的领导人,并且是社会上的知名人士,都是因为爱国而被捕入狱的,所以人们把这个事件称为“七君子”事件。
  救国会领袖被捕,震动了国内外,全国各界人士纷纷向国民党当局提出抗议,掀起了声势浩大的营救运动。宋庆龄、何香凝发表声明,谴责国民党摧残爱国运动,违法逮捕沈钧儒等七人。各地进步团体和爱国人士也来信来电向沈钧儒等7人表示同情、支持和慰问,要求国民党政府恢复“七君子”的自由。
  西安事变和平解决以后,国内出现了和平,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逐步形成。救国会所努力争取的停止内战、团结抗日的局面开始出现,人们都以为沈钧儒等“七君子”必然能无罪释放。但是,国民党政府仍然继续把一切爱国运动视为“危害民国”,继续对“七君子”进行迫害。
  1937年4月3日,国民党反动政府不顾全国人民要求释放“七君子”的呼吁,竟然宣布对他们7人正式提起公诉,并通辑在美国讲学的教育家陶行知等七人。随后国民党反动派于6月11日和25日在苏州两次开庭对“七君子”进行审讯。
  “七君子”在狱中,为了坚持抗日救国的神圣事业,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他们发表《答辩状》,逐条驳斥《起诉书》中的诬陷,要求依法判决无罪,“以雪冤狱,而申正义。”“七君子”在苏州法庭上大义凛然,坚贞不屈,据理驳斥司法当局的诬控,把审判长驳得理屈词穷,十分狼狈。审判以审判者的失败,被审者的胜利而告终。
  在法院对“七君子”案提起公诉和审判期间,中国共产党和各界人士纷纷发表宣言、函电和评论,举行群众集会,开展了更加广泛的营救运动。宋庆龄、何香凝、胡愈之等还发起救国入狱运动,宋庆龄亲自到关押“七君子”的苏州监狱,要求和他们一块坐牢,以示抗议。由于“七君子”坚持斗争和全国人民的一致声援,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党政府不得不于7月31日将“七君子”交保释放出狱。“七君子”事件到此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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