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1月4日

1946年11月4日 中共抨击《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
《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
 
  1946年11月4日,国民党政府与美国政府在南京签订侵害中国经济主权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12月,国民党政府驻美大使顾维钧在纽约美国全国对外贸易会议上声明:按照“中美商约”,“全中国领土均向美国人开放”。
  11月26日,《解放日报》发表社论:《评蒋美商约》。社论指出:蒋介石政府与美帝国主义在南京签订了《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这是历史上最可耻的卖国条约,是蒋政府把中国作为美国附属国的重大标志之一,是中华民族又一次新的国耻。该商约在范围上包括了“中国领土全境”,在内容上包括了中国人民在本国领土上万难享受的各种权利。为袁世凯、汪精卫所不敢作的,蒋介石为取得内战资本,现在悍然地做了。
  12月31日,中共中央为此发出指示,提出要“造成最广泛的阵容”,“采取理直气壮的攻势”,“使此运动向孤立美蒋反对美国殖民地化中国之途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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