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7月3日

1951年7月3日 刘少奇批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
 
  1951年7月3日,刘少奇对山西省委的报告作了批示,批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
  4月17日,山西省委在《把老区互助组提高一步》的报告中说:“老区互助组的发展已经达到了一个转折点,使得互助组必须提高,否则就要后退,必须在互助组内部,扶植与增强新的因素,以逐步战胜农民自发的趋势,积极地稳健地提高农业生产互助组,引导它走向更高级一些的形式,以彻底扭转涣散的趋势,这是十分重要的:”“对于私有基础,不应该是巩固的方针,应当是逐步地动摇它,消弱它,直至否定它……。”刘少奇针对这种急于求成的思想批评道:在土地改革以后的农村中,农民的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已开始表现出来了。党内已经有一些同志对这种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表示害怕,并且企图去加以阻止或避免。
  他们幻想用劳动互助组和供销合作社的办法去达到阻止或避免此种趋势的目的,已经有人提出了这样的意见:应该逐步地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基础,把农业生产互助组提高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此作为新因素,去“战胜农民的自发因素”。
  这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
  刘少奇批示将山西省委的报告印发给马列学院学员,并于7月5日给马列学院一班学员作了报告,在报告中再一次批评了这种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
  同时提出:要用现有互助组,帮农民组织起来,使他们不破产;从商业价格上领导农民、限制富农,控制小生产者的自发性;通过国家税收贸易政策领导农民;农村中组织工会,在工资劳动条件上限制富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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