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7月1日

1908年7月1日 清政府改户部银行为大清银行
 
  1908年7月1日,清政府改户部银行为大清银行。这是中国最早设立的官办银行。户部银行创办于1905年,设总办和副总办各一人负责。总行设北京,到光绪末所设分行有天津、上海、汉口、济南、张家口、奉天、营口、库伦、重庆九处。除经营存贷款项、买卖金银、折收期票、汇兑划拨公私款项、代人收存财物等一般银行业务外,还有承领银铜铸币、发行纸币、代理部库等特权。发行的纸币,分库平银一百两、五十两、十两、五两、一两等五种银两票和面额类似的银元票。此外,还发行市面通行平色及百两以上的银票以及各种票据。实际上具有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二重性质。1908年改称大清银行,厘定《大清银行则例》二十四条,进一步确定该行的国家银行性质。总办改称监督,并由度支部(原户部)奏派监理官二人,监理一切行务。赋予该行以代理国家发行纸币、经理国库事务和公家一切款项收付以及代公家经理公债票和各种证券等权责。在南昌、杭州、开封、太原、长春、福州、广州、芜湖、长沙、西安、云南(昆明)、江宁等地增设分行。辛亥革命后,停业清理。1913年,改组成中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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