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35年7月1日 《何梅协定》正式签订 | | | |
1935年7月1日,日驻华使馆武官高桥将日方事先写好的通告文稿交何应钦签字。全文是:“六月九日酒井参谋长提出之各事项,悉数承诺,期以自动方式实施之,特此通知。梅津司令阁下。何应钦。” 还在5月初,日本借口中国援助东北义勇军进入滦东“非武装区”活动,破坏了《 塘沽协定》,向国民政府提出对华北统治权的无理要求,并调遣关东军入关相要挟 。6月初,国民政府军委会东北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与日本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进行秘密谈判。9日,梅津致何备忘录,提出了国民党撤销在河北境内的党、政、军活动及有关机构,取缔一切抗日团体和反日活动等无理要求。何、梅就备忘录进行反复密商。 7月6日,何应钦在征得汪精卫的同意后,在屈辱的通告上签了字,然后将其转送给梅津,《何梅协定》正式出笼。《何梅协定》的签定,使中国丧失了河北及平津两市的大部主权,为日本实现其先夺取河北与平津、然后完全吞并华北的计划提供了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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