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5年7月1日 邓小平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 | | 邓小平等领导人与出席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委员合影 | |
1985年7月1-5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首次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结束时发表公报,其中指出:会议充分发扬了民主,委员们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本着协商的精神对所讨论的主要问题取得了共同的看法。委员们在小组讨论和大会发言中,对起草委员会的工作和基本法的内容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委员们同意姬鹏飞主任委员提出的关于起草工作的大体规划和设想,认为在1990年上半年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适宜的。大家表示有决心、有信心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原则,起草出一部符合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意愿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会议一致认为有必要在香港成立一个民间性的、有广泛代表性的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并决定委托在香港地区的25位委员共同发起筹组。 会议召开时,邓小平等会见了参加会议的全体委员并与他们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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