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6月23日

1914年6月23日 劝导国民剪去长辫
垂长辫子的男子
 
  1914年6月23日,北京政府内务院颁布《劝诫剪发规程六条》,在北京设讲道剪发所数处,劝导剪发,以作全国的表率。《规程》规定,凡政府官员、职员不剪发者停止其职务;凡政府部门的夫役不剪发者开除;凡车马夫役不剪发者,禁止营业;凡商民未剪发者由警厅劝令剪除;凡政府官员的家属、仆役未剪发者,其官员要负劝诫之责。事实上“劝”归“劝”,在官员中留辫子的仍大有人在。如张勋的辫子军就人人留有辫子。张被称为“辫师”,甘肃都督赵惟熙就不肯剪辫。参政院参政中脑后垂辫的也有10多人。
剪去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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