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41年6月9日 中央军委发出《关于冀南工作的指示》 | | | |
1941年6月9日,中共中央军委发出《关于冀南工作的指示》。 日寇对八路军抗日根据地实行封锁和“蚕食”,华北各地出现退缩局面,特别是冀南、冀中、冀鲁边及鲁西等平原根据地退缩较为严重。针对这种情况,军委指出,对敌之“蚕食”政策“若不予以击破,则我在平原将很难立足”。击破这种政策的中心环节,在于有正确的政策,主要应从政治着手,而不能只是军事进攻。我党我军在此三角地带,工作的出发点,应该是善于隐蔽自己,保存实力,处处为民众着想。应该因势利导,有计划性的巧妙地应付敌人。又指出,加强由当地干部率领与地方人民有血肉联系的地方武装,是坚持平原的基本条件,若无此种地方武装,单靠把主力分散去进行游击是困难的。华北八路军各抗日根据地军民遵照上述指示,采取主力军、地方军与民兵、自卫队相结合,军事斗争与政治斗争相结合,公开斗争与隐蔽斗争相结合的方针,展开了广泛的、分散的群众性的反封锁、反“蚕食”斗争。分化瓦解日伪军,摧毁伪政权,粉碎日伪经济掠夺、封锁,并适时集中兵力打击对八路军根据地进行“蚕食”的日伪军,拔除日伪“蚕食”据点。经过艰苦复杂的斗争,终于粉碎了日寇的“蚕食”,巩固了八路军抗日根据地。
| | 【返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