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51年6月1日 推行爱国公约捐献飞机大炮 | | | |
1951年6月1日,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发出《关于推行爱国公约,捐献飞机大炮和优待烈属军属的号召》。为了进一步在全国更普遍地深入开展抗美援朝运动,加强国防,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使他们更有力地配合朝鲜人民打击美国侵略强盗,早日取得战争的最后胜利,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号召全国各界爱国同胞:一、普遍开展爱国公约运动。全国人民要抓紧并充分运用这种形式,进一步推进生产、工作和学习及其他各项革命斗争和建设事业。建议全国所有各界人民、各工厂、企业、机关、学校、街道和农村,都按照自己的业务,围绕抗美援朝运动,订出具体的爱国公约。二、开展捐献飞机大炮运动。为了使英勇善战的志愿军能够以更小的牺牲,消灭更多的敌人,早日取得战争的最后胜利,必须迅速以更多的飞机、大炮等武器供给前线。建议全国各界爱国同胞,不分男女老少,都开展爱国的增加生产、增加收入的运动,用新增加收入的一部或全部,购置飞机、大炮等武器,捐献给志愿军和解放军,来加强他的威力,巩固我们的国防。三、做好优抚工作。全国人民应切实而经常地做好优待烈属、军属,优待残废军人的工作。在乡村中要及时做好耕种工作,在城市中要帮助他们的家属就业。无论在城市和乡村,都要帮助他们的子女入学,帮助他们的家庭解决各种困难。7月,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又发出《关于捐献武器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具体办法的通知》,强调完全出于自愿,不得强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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