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4月20日

1999年4月20日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立
 
  1999年4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首家经营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今日在京宣布成立。该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主要任务是收购、管理、处置由中国建设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
  多年来,国有商业银行作为筹措、融通和配置生产建设资金的主渠道,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但是在1995年《商业银行法》出台之前,国有银行在控制贷款质量方面缺乏有效的内部机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在1993年之前,银行从未提取呆坏账准备金,没有核销过呆坏账损失。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不良贷款不断累积,资产质量和经济效益低下的矛盾日益突出。这是当前经济金融运行中的一个重大隐患,如果久拖不决,将会危及社会稳定,影响我国下一步的发展和改革进程。先从建设银行开始试点剥离不良信贷资产,并由新组建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来实施对不良信贷资产的专业化处置,是党中央、国务院基于对我国经济、金融现状客观判断并借鉴国际经验作出的重要决策,表明了我国政府对现有金融体系中存在问题的清醒认识和解决问题的决心。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亿元人民币,由财政部全额拨付。该公司设监事会,行使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审议和监督的职能。该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并根据业务需要在北京以外地区设立5个分支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免征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承接、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的一切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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