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0年3月14日 中共重申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 | | |
1980年3月14日,中共第十一届五中会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其宗旨是为了全面恢复和进一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健全党的民主生活,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增强党的团结,巩固党的组织和纪律,提高党的战斗力,中央根据目前党的状况,向全党重申党内政治生活的下列准则。 准则共12条: 一、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 二、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 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四、坚持党性,根绝派性; 五、要讲真话,言行一致; 六、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 七、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八、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九、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十、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 十一、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十二、努力学习,做到又红又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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